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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安全屏障,为浙江旅游发展保驾护航

浏览量:1584发布时间:2015-12-15字体:

 

    旅游安全贯穿着旅游发展的始末,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一直以来,浙江省旅游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今年更是以《旅游法》、《安全生产法》和全省旅发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旅游万亿产业发展大局,全面开展旅游安全工作,让每一项决策掷地有声,落在实处,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真正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综合产业综合抓,重构旅游安全监管体系

  毋庸置疑,旅游业具有综合性,旅游安全更是涉及方方面面,这意味着,旅游安全的监管需要各级旅游部门和相关部门打通联系,交织起来,共同构成一个巨型的旅游安全网络,才能真正无死角、无遗漏地覆盖旅游的始末,让其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都能可查、可溯,从而实实在在撑起旅游安全保护伞。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依法履行旅游安全执法职责,从“综合产业综合抓”的角度去落实各级政府、各个涉及旅游安全的主管部门的旅游安全监管责任,以期实现指导各地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旅游安全监管协调机构,通过综合协调、联动考核等方式建立跨部门、跨级别、跨区域的旅游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在浙江,各级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开展旅游安全监管工作。消防与旅游部门联合指导旅游星级饭店开展消防演练,开展消防大检查活动,将绍兴隆裕大酒店、瑞安华侨饭店、缙云仙都假日酒店等三家星级饭店作为省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和监控;交通、高速交警和旅游部门建立了旅游客运车辆安全三方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切实解决旅行社的旅游大巴后半夜机场接送游客的实际问题;质监与旅游部门对景区客运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专项督查;卫生与旅游部门多次组织旅游急救的专项培训;气象、建设与旅游部门对旅游景区的防雷避雷做了专题部署;安监与旅游部门积极开展旅游行业安全标准化,对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涉及旅游安全监管职责等。

  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的规定,减少和杜绝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夯实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安全基础,省安监局、省旅游局联合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单位组成课题调研组,开展了“加强旅游安全监管的对策研究”的课题调研工作。通过走访兄弟省市、部分县市和旅游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课题组对我省旅游安全监管的情况进行了总体梳理和分析,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和思路对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旅游安全监管内容。

  全省上下共联动,促进旅游安全管理创新

  为了能够对旅游安全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测和预防,做到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反映,第一时间处置,构建上下互通互达、流畅迅速的信息网络显得尤为重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浙江建立起全省性的省市县旅游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确保上下联动、信息畅通,及时收集了各市(含义乌)旅游局(委)、县(市、区)旅游局(委)明确分管旅游安全的领导、处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名单、电话等相关信息,汇编成册,分发给各级人员。同时利用QQ群、短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旅游安全信息,开展旅游安全经验交流,提高了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迅速反应能力。

  针对旅游安全涉及面广、可控性差的特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创新旅游安全监管方式,坚守在地方岗位,落实参与各方的安全责任,捍卫起旅游安全大大小小的阵地。其中,杭州市建立了旅游饭店星评与安全检查同步的机制,对饭店星级评定时一并检查安全制度、措施和设备;宁波市开展了旅行社预防性海外领事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对出境游客的安全保护和救助;湖州市开展了旅游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明确旅游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嘉兴开展了“平安旅行社”“平安饭店”“平安景区”等平安旅游创建活动,提高旅游企业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丽水建立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安全管理网络,通过加强旅游系统内部管理落实旅游安全责任。

  并且,开展实地安全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建立旅游安全事故上报制度。结合“旅游安全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地组织各种类型的旅游安全应急演练。譬如,杭州、湖州等地结合旅行社业务、防汛抗台等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安全应急演练。

  随着“大旅游”格局的形成、新型旅游业态出现和旅行方式的转变,以及旅游者权利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政府依法治理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还将会面临着新要求和新挑战,漫漫长途,任重道远,助力旅游万亿产业的大发展。